陈凤仪律师亲办案例
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
来源:陈凤仪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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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

2002年年初,男方与女方在网上认识,经过一个多月的网聊后,双方决定见面约会,见面后彼此之间都有好感,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,双方就开始了同居生活。女方是一名普通职员,男方在一外贸公司上班,每月五、六千元左右。男方在与女方同居后,就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了女方保管,女方每月从工资卡里拿三百元给男方作为每月的生活费。女方的弟弟读大学需要学费,男方也从自己的积蓄中拿钱出来供女方弟弟读书;女方家里盖房子,男方也出了一大部分的钱。

一年后,女方怀孕了,男方提出要跟女方结婚,但女方不同意,说要等小孩出生后再说。后来,女方生了一个女儿,男方再次提出要求结婚,女方又以身体不舒服,不宜坐长途车回老家登记为由拒绝男方。男方为了多点时间陪伴女方和女儿,也为了能给女方和女儿更好的生活,男方就决定辞职经商。男方开了一家网店,由于男方是外行人,不懂得经营网店,生意一直都处于亏本状态。男方的积蓄也差不多花光,男方也没有多余的钱给女方作生活费,为此,女方几乎是天天与男方吵架,到最后,女方索性带着女儿回了父母家。男方知道后,马上坐长汽车回岳父母家,恳求女方回家,但女方死活不同意回去,还说要跟男方分手,说女儿不是男方亲生的。岳母还直接把男方赶出了家门,连男方的行李也没有给回男方。男方连回广州的车费都没有,男方只能打电话找朋友借钱回广州。男方回到广州后,再次打电话给女方,但女方一直都关机,岳父母家的固定电话也停了机。后来,男方经过多方打听,得知女方已另嫁他人。男方由于受到双重打击,于是发奋图强,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网店上,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,在男方的不懈努力下,网店的生意越来越火了。男方在三年后,也与另一真心相爱的女子结婚并生育了子女

20145月,男方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诉讼材料,男方才知道女方以女儿的名义起诉男方,要求男方支付女儿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130000元以及之后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十八周岁。女方还申请法院去调查男方的网店收入情况,用以证明男方有能力支付上述的抚养费用。

男方收到传票后,找到了本律师,经过本律师详细的了解情况后,本律师给男方讲解了具体的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,男方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后,男方给出了自己的意见:1、要确定女儿是否自己亲生。2、如果是亲生女儿,愿意给抚养费,但要求适当减少。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立即向法院申请做DNA亲子鉴定,刚开始女方不配合,在法官的多次劝解下,女方终于同意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。

经过DNA亲子鉴定,证实女儿与男方之间是亲子关系。后来,经过法官和本律师的多次调解,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:

一、男方一次性向女儿支付30000元作为以往多年的抚养费。

二、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,男方每月向女儿支付800元抚养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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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凤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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